阳台是否属于整栋公民楼
房屋外阳台归属可能引发以下法律风险:
1. **维修费用纠纷**:若外阳台被认定为共有部分,维修费用需全体业主分摊。例如某小区业主擅自封闭阳台,因漏水致墙体损坏,其他业主拒绝承担费用,引发纠纷。
2. **使用权受限**:归属不明时,业主可能无法合法使用。如某业主在外阳台堆放物品被物业要求清理,因无法提供归属证明被迫搬离。建议您尽早明确外阳台权属,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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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第二百七十六条明确:“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若外阳台未在建筑规划中明确为专有部分,且购房合同未特别约定归个人所有,则认定为共有部分;反之,若合同明确约定且规划支持,则属专有部分。判断时需重点审查购房合同、建筑规划图纸及小区管理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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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归属取决于购房合同、建筑规划及物业管理规定:若合同明确约定归个人所有,则业主单独拥有;若合同或规划未明确归属或注明为公共部分,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此外,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的特别决议也可能影响归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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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轻信口头承诺**:部分业主仅凭开发商口头承诺认定阳台归属,因无书面证据易引发纠纷。
2. **擅自封闭或改建**:未经合法程序封闭或改建阳台,可能违反物业管理规约或城市规划法规,面临恢复原状的要求。
3. **忽视业主大会决定**:个别业主无视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决议,自行主张使用权,可能侵犯其他业主共有权益。
若您在外阳台归属问题上存在疑问或纠纷,欢迎咨询我为您提供专业解答,助您获得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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