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免费征用村集体土地,但失地的农民却得不到。这合法吗?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它。
关于人民公社免费征用村集体土地后镇政府转卖土地未补偿农民的问题,其合法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为您详细分析不同情形:1.若人民公社当年征用村集体土地时未履行法定征收程序且未给予补偿:人民公社作为当时的集体组织,征用村集体土地用于砖厂建设,若未按当时有效的土地管理规定(如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政策)办理审批手续、未与村集体或农民签订补偿协议,则该征用行为本身可能存在程序违法,后续镇政府转卖土地未补偿农民的行为也不合法。2.若人民公社征用土地时已履行合法程序但未实际支付补偿:若当年征用程序合法,但因历史原因未向村集体或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则镇政府在砖厂倒闭后转卖土地的收益应优先用于补足历史欠付的补偿款,未补偿农民的行为不合法。3.若镇政府转卖土地未取得村集体同意或未按规定分配收益:村集体土地的处置需经村集体成员民主决策,若镇政府未经村集体同意擅自转卖土地,或转卖收益未按规定分配给失地农民,则该转卖行为及收益分配方式不合法。关于人民公社免费征用村集体土地后镇政府转卖土地未补偿农民的问题,其合法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为您详细分析不同情形:1.若人民公社当年征用村集体土地时未履行法定征收程序且未给予补偿:人民公社作为当时的集体组织,征用村集体土地用于砖厂建设,若未按当时有效的土地管理规定(如1986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政策)办理审批手续、未与村集体或农民签订补偿协议,则该征用行为本身可能存在程序违法,后续镇政府转卖土地未补偿农民的行为也不合法。2.若人民公社征用土地时已履行合法程序但未实际支付补偿:若当年征用程序合法,但因历史原因未向村集体或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则镇政府在砖厂倒闭后转卖土地的收益应优先用于补足历史欠付的补偿款,未补偿农民的行为不合法。3.若镇政府转卖土地未取得村集体同意或未按规定分配收益:村集体土地的处置需经村集体成员民主决策,若镇政府未经村集体同意擅自转卖土地,或转卖收益未按规定分配给失地农民,则该转卖行为及收益分配方式不合法。
← 返回首页
上一篇:由于补偿问题,现在承包农民耕地被强制征用。我们该怎么办?
下一篇:暂无